为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复工核查工作,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工地复工核查工作通知
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20〕1号)、市安办《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成安办〔2020〕3号)要求,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按照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了更加有序地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节后复工防疫工作,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工地复工程序进一步明确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的应对处置,在前期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3号)基础上,现就有关措施细化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总体防控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领域主体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节后有序恢复工作、恢复施工,现就全力做好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准备相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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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交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要点》(〔2019〕63号)要求,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在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省和北京、上海、重庆市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