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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评价标准(2025版)》 的通知

 成发改法规规〔2025242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主体行为,根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修订形成了《成都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评价标准(2025版)》,现印发实施。

本通知自202510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行为持续深化系统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成发改法规〔2023215号)附件4《成都市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评价标准》同时废止。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水务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930